民法典对税收立法具有示范意义
民法典的编纂过程对于推进税收法定工作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一方面民法典在立法技术上兼收并蓄、博采众长,既吸收了《法国民法典》文字流畅、通俗易懂的优点,又借鉴了《德国民法典》科学精密、逻辑严谨的特色,还参考了英美法系结构灵活、富有弹性的长处;另一方面民法典在立法内容上注重广泛听取意见,先后10次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进程中凝聚社会共识、借重各方智慧,形成最大公约数。
笔者认为,今后的税收立法工作,应充分学习借鉴民法典的立法思路和立法经验。一方面坚持科学立法,认真研究其他国家税收立法和税制改革的成功做法和普遍规律,提升我国税收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以及对国际规则和惯例的适应性、融合性;另一方面坚持民主立法,主动开辟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税收立法工作的途径,广泛吸收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让税收立法工作更聚人气、更接地气、更有底气。
民法典激发市场主体参与税收治理的热情
当前,依法治税正在由传统的单向管理模式转为多元治理模式。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不仅需要税务部门的全身心投入,更需要社会各方的通力合作与支持。民法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反映人民的利益诉求,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为公民的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更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热情,为包括税收治理在内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注入了巨大力量。通过企业、个人、社会组织等市场主体以民主互动的方式共同参与税收治理,依法治税更加注重国家利益与纳税人利益的平衡协调,共同营造综合治税的良好氛围。
民法典对规范税收执法有借鉴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税收执法是税法实施的关键环节,对于推动依法治税至关重要,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规范用权、阳光行权,才能够切实维护税法的权威和尊严。民法典以保护民事权利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无形中就承担了规范公权力行使的重要功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各分编通过具体条文确认和保障民事主体的各项民事权利,这就要求公权力必须依法行使,并尊重和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税收执法工作点多、线长、面广,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在民法典时代,更需要统一执法标准,固化执法流程,最大限度地规范税收执法工作,最大限度地便利纳税人缴费人,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
民法典为税法文化提供方向
法为天平,德作准绳。税收法治文化建设,承担着普及税法知识、提高公民税法素养、引导全民税法遵从的重任。
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将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等原则在民事法律制度层面进行表达和规范,为我国法治建设注入强大的道德力量,让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建立平等和谐的征纳关系,税务部门一是应更加注重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使税法真正反映广大人民的共同意愿;二是践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纳税人在每一件涉税事项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增强诚信意识,推动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引导形成崇尚税法、遵守税法、捍卫税法的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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