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对象
凡在2020年1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刊播的原创涉税新闻作品均可以参评。
二、作品类别
(一)消息类: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刊、杂志、通讯社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
(二)通讯类: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和详细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报道。
(三)广播电视类:包括消息报道、深度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含电视新闻纪录片和分期播发的新闻作品)等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
三、奖项设置
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另每类设优秀作品奖若干名,给予相应奖励。由国家税务总局向获奖作品的主创人员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奖品,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中国税务》杂志、《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网和中央主流媒体网站刊载。
四、征集要求
(一)征集时间
2020年9月1日-11月1日。
(二)征集数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省局),报送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类作品数量每类不超过3件;税务系统外的单位和个人均可自荐或他荐总计2篇以内符合评选要求的新闻作品参加评选。
(三)征集方式
1.税务系统内以省局为单位进行报送,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填写《“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表格请到国家税务总局门户网站下载),并与作品电子版放在各自类别的压缩包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zgswhxw@126.com。
2.税务系统外单位和个人报送,参评单位或个人填写《“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并与作品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组委会邮箱:zgswhxw@126.com。
请在邮件上注明“中国税务好新闻投稿”,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为“参评类别+作品标题”,比如:消息类《税务部门优化服务举措落实减税降费》。
五、注意事项
(一)每件作品均须认真、完整填写《“中国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因填写错误或空缺导致无法参评的责任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二)参赛机构及参赛人员应保证参赛作品未侵犯他人著作、商标、字号、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及肖像、姓名、名称等其他合法权利,若有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赛资格、收回证书奖金,由此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由参赛机构及参赛人员承担。
(三)一经投稿,即视为参赛机构及参赛人员授权本组委会对参赛作品享有改编权、汇编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转发权等以实现税收宣传目的而合理使用参赛作品的一切权利。
(四)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集活动组委会。
六、活动评奖
征集活动结束后,组织评审委员会开展两轮评审,第二轮评审为终审。终审结束后即公示获奖作品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公开发布获奖名单,通过邮寄、汇款方式寄送奖品奖金和获奖证书。
组委会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 黄浦
联系电话:19801222781;010-63584622。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中心
中国税务杂志社
中国税务报社
2020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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