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是征管体制改革的共识之一,也是提升税收治理效能的重要落脚点。课题组设想,若积极拥抱信息革命带来的机遇,把税务监管与服务融入政务一体化平台,将有效推动税收共治格局的建成与完善。
——课题组组长牟可光
打造政务一体化平台,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应有之义,对于税务机关来说,需充分利用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革命带来的机遇,推动各方涉税信息的交换和共享。
从各地已接入税务功能的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实践来看,课题组发现,由于缺乏统一的顶层设计与平台支持,不同部门之间信息化程度不一。客观存在的权责边界,造成众多“信息孤岛”。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实现程度与理想状态之间存在差距。课题组建议,打造政务一体化平台应重点把握以下三方面:
顶层设计为先。顶层设计的要求不在于细节,而在于方向。应制定信息安全、基本架构、信息共享标准、软硬件开发扩展等基础性、纲领性的规则,使税务部门与外部门的信息化系统有迭代、合并的可能性。
法规保障为重。强化信息数据提供、归集和使用的制度约束,并对新技术的应用提供相应的法规支持。比如区块链技术应用于政务服务领域,需依照法律,将服务对象纳入区块链管理范围,保障数据库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明晰权责为要。应捋顺市场主体、税务部门与外部门之间的关系,对各自提供、获取信息的权利与义务有一个清晰的界定。于税务机关而言,一方面是信息提供者,通过涉税信息共享,为本部门及外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是信息获取者,获取来自金融机构、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企业数据,能够极大提升征管效率。
课题组认为,税务部门积极融入政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将对构建税收共治格局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给市场主体带来极大便利。在政务一体化平台上,可实现涉税业务与其他政务统一受理、办结,给企业和自然人带来极佳的办事体验;由于各部门能够交换、共享服务对象的全部必要信息,能够进一步简化优化跨部门审批流程和事项清单,大大提高各部门的办事服务效率。
形成诚信纳税“防火墙”。随着政务一体化平台的完善和丰富,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税务、市场监管等政府部门能够共享实时交易数据。来源于各个渠道的纳税人所得信息都可汇总至税务部门,有利于从源头上遏制违规经营行为,也能帮助决策层获取更加精准的涉税数据,更好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完善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机制。可以预见,基于信息高度共享的风险信用评估系统,将替代当前各部门相对独立的风险控制系统。税务部门通过共享风险纳税人的涉税信息,方便市场监管部门展开调查,也能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示履约风险。相应的,外部门将其风险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也能减少税款流失的风险,帮助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形成多方共治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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