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敏:纳税人发现申报错误的,应区分以下不同情形,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更正申报。
一种情形是,纳税人已经提交申报,但未补缴税款或申请退税。举例来说,张先生2020年5月20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了年度汇算,需补税200元,选择享受豁免政策并提交了申报。但他后来发现2019年度有一笔从其他单位获得的5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未扣缴税款也未申报。
那么,在6月30日前,张先生在“个人所得税”APP端或自行申报WEB端可以通过两种路径进行更正申报:一是更正申报路径,依次选择“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记录查询—更正申报”,更正数据后再重新汇算;二是作废申报路径,在申报记录查询页面点击“作废申报”后,重新发起年度汇算申报。
另一种情形是,纳税人已经提交申报,并补缴了税款或提交了退税申请。举例来说,李女士于2020年5月21日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办理了年度汇算,可退税500元,并提交了退税申请。但她后来发现2019年度有一笔从其他单位取得的20000元劳务报酬所得未扣缴税款也未申报。
那么,在6月30日前,李女士只能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行申报WEB端的更正申报路径来更正补报,并需要区分退税状态进行处理。如果退税记录状态为“提交申请成功”和“税务审核中”, 李女士应先撤销退税申请,再进行更正申报;如果退税记录状态为“税务审核通过”“国库处理中”或“国库处理完成”, 李女士就需要等国库办理结束后,才能进行更正申报。李女士的退税额将自动抵减已缴税额,重新计算应补缴税额或应退税额。
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APP端用户操作手册》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用户操作手册》。
问:单位代员工进行年度汇算,该如何操作?如果员工在单位统一办理年度汇算后,发现有错误,应如何进行更正?
计敏:单位代员工进行年度汇算,应当在3月1日~6月30日的年度汇算期内集中办理申报、缴税或退税,超过期限的,只能由纳税人自行办理。
具体操作可以分两步走:
第一步,向员工确认代办需求,请员工提供相关信息。核实员工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请员工补充完整扣除信息和除本单位以外的收入及纳税情况。员工需要补税的,还需与其确定是由单位统一缴纳还是个人自行缴纳;员工需要申请退税的,还需核对其退税银行账户是否为员工本人账户,推荐使用工资卡接收退税。
第二步,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为员工办理年度汇算。单位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或被授权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后,点击“单位办税”,进入“集中申报”办税菜单,就可以便捷地为员工填报申报表、办理税款缴纳或退税申请了。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集中申报用户操作手册》。
需要说明的是,员工已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再为其集中办理年度汇算。
实务中,还有一个情形值得关注:单位统一办理年度汇算,发现有错误。例如,发放全年一次性奖时,未选择单独计税,而是并入了综合所得扣缴申报,导致员工在年度汇算时无法选择计税方式;扣缴申报时未扣除集体公益捐赠,导致计税错误等。这些情况下,建议由单位办理更正申报后,再办理年度汇算。
具体来说,首先,单位应更正申报预扣预缴数据。如果员工尚未进行年度汇算,单位可以在“扣缴客户端”远程办理预缴更正申报;如果员工已经完成年度汇算,则单位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预缴更正申报。然后,更正申报年度汇算数据。如果员工委托单位办理了集中汇算,可以由单位在“单位办税—集中申报”路径办理更正申报;如果员工已自行办理了年度汇算,只能通知该员工在APP端或自行申报WEB端办理更正申报。单位更正了预扣预缴申报数据后,员工会在年度汇算界面看到“申报数据有变更,会影响数据项重新计算,是否使用最新申报数据”的提示框。选择“使用”,就能获取最新数据预填申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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